「不講信用,一看便知」:那些不講信用的人,往往有以下四個特征,他們表面看似和常人無異,但這四個特征卻騙不了人,要遠離。
第一個特征:缺乏責任感
不講信用的人,說話總是很隨便,經常是說到做不到,為什麼呢?一個主要原因就是缺乏責任感,凡事只想著自己,很少替他人考慮,不懂得設身處地。比如,他答應別人兩點見面,卻因為自己的私事耽誤,過了三點還不到,甚至還認為這是很正常的,是不值一提的小事,完全不考慮別人等的是多麼的焦慮,把別人的時間不當回事,這是典型的沒有責任心的表現。
人是社會人,人在社會中活動,對他人、對集體、對社會都有一定的責任,心中有責任感,才能做到「言必信,行必果」
第二個特征:輕率許諾
古人說:「輕諾必寡信」,也就是說輕率許諾的人,必然是不講信用的,因為輕率,對實現諾言的條件和代價就會沒有準備,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做到,自然就容易失信。
某高校的一個院主任,在和他們院系的青年教師吃飯時,或許是因為喝了一點酒的緣故,輕易做出許諾,要讓這些青年教師中的三分之二的人評上中級職稱。然而,學校根本不可能給他這麼多的名額,即便他想要實現諾言,上上下下說得口干舌燥、跑得腰酸腿疼,也還是沒有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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