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是什麼?人們常常會這麼問。
每個人對幸福的定義會各有不同。
而有一個女人對幸福定義得卻很簡單,那就是:有事做,有人愛,有所期待……
這個女人名叫莫娣,她生來卑微,卻覺得自己的一生過得很幸福、很精彩。
她用自己對于生命的詮釋來告訴人們:生而為人,我很知足!
在外人眼里,莫娣是一個不幸的女人:不漂亮、瘸腿再加上貧窮。
因為先天性關節炎,她渾身骨節僵硬,終日跛著一條腿,佝僂著腰,別人看她就像看個怪物。
她被哥哥寄養在姨媽家里,父母留下的唯一財產——房子,也被哥哥變賣了。
哥哥和姨媽都把她當作連自己都照顧不好的廢人,表情里都充滿了嫌棄。
而她,偏偏是一個倔強的女人,總覺得自己能夠自食其力地養活自己,她不喜歡被人當作累贅。
然后,機會真的來了。
莫娣去商店買東西時,偶然得知,鎮上的一個魚販子路易斯要招一個女傭為自己料理家務,她迫不及待地撕下了招聘的告示,然后搖搖晃晃地一路步行,來到了數里之外漁販子的家。
那是一個座落在路邊的孤零零的小房子,它的主人也如同它一樣孤僻、冷傲、不合群。他只看了上門應聘的女人一眼,就覺得不滿意,想都不想地拒絕了她。
莫娣有些難過,幽幽地說:「一會回去,那些孩子恐怕又得朝我扔石子了。」
路易斯問為什麼,莫娣苦笑著說:「因為總有人看不慣別人的與眾不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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