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家為什麼而寫作?
偉大的作家雨果曾說:
假如一個作家只能為他自己的時代而寫作,那我就得折斷我的筆,放棄寫作。
推崇個人主義的作家安蘭德也覺得,這句話最能表達她的寫作觀點。
她的作品,都是在提醒人們,要活出自我。她鼓勵個人主義,在她看來,人所做的事情,首先應該是為了自己而做,而不是為了任何別的東西。
成名后,有記者曾警告安蘭德說,自我這個詞,對一部分人來說,沖擊力太強了,甚至是不道德的。
安蘭德告訴記者:
哎,當然會有這樣的人,你以為這本書是針對誰寫的?
安蘭德說的這本書,就是《一個人》,又名《頌歌》,是對‘自我’的歌頌,她告訴我們,愛你的自我,如愛你自己。
看過奧威爾的《1984》的人,恐怕都不會忘記那個可怕的世界,人不能有自己的想法,一旦有了,那就是‘思想罪’。
在那個世界里,人的自我不是被殺死,就是被禁錮。
安蘭德作品中的這個世界,也是一個泯滅自我的世界,一個人行動或者一個人思考,是最為嚴重的違規,因為法律不允許如此。
在這個世界里,人們不能說「我」,自我被「我們」代替,一切個體的特殊性都被視為犯罪,每個人都沒有屬于自己的名字,只有一個編號,比如,平等7-2521。
平等7-2521已經21歲了,身高六英尺,比很多人都高,因此,老師和領袖都告訴他: 你的骨頭里帶著邪惡,因為你的身體長得超過了你弟兄的身體。
法律說,任何人、任何時候,都不準一個人獨處,否則就是最嚴重的違規,也是一切邪惡的根源,所以,沒有人去思考自我的事情。
然而,平等7-2521總是會有一些特別的想法,總是產生一些那個世界不該去希望的希望,這讓他覺得自己像是受到過詛咒。
從出生開始,他就被反復洗腦:所有人都是一個整體,沒有個人主義,無論是之前的時代,還是之后的時代,人們都不能談論和希望。
人們被洗腦后,都會把‘所有人都是一個整體,除了全體意志,沒有其他意志’視為真理,一輩子都不會反抗。
可平等7-2521不一樣,所以他被視為邪惡的,被視為帶著詛咒出生的,他一旦和兄弟姐妹打架,無論是對是錯,都會被看成嚴重的過錯,被關進幽暗的地下室。
一個人因為他的特殊而被看成是罪惡,因為他的與眾不同而被看成是犯罪,只是因為那個世界要消除一切自我的東西,要消除一切自私的東西。
那樣的世界,本身就是一個極度自私的世界,因為他試圖消滅個體的特殊。
五歲時,平等7-2521被送進「學生之家」,接受為期十年的教育。
不僅僅是他,所有人都得接受這樣的教育,他們必須嚴格遵守規定,每天睡覺之前,都要跟著老師一起宣誓:
「我們無足輕重,人類方為一切,因為我們兄弟的恩惠,我們才得以生活。」
在這樣的校園里,平等7-2521并不開心,因為他的頭腦比較機敏,對著僵化的一切總是產生疑問,而這,本身就是罪惡。
在學校里,一個只有一半大腦的男孩,把學校規定的一切做得最好。
學習之時,老師還告誡他們:
不要膽大妄為地在頭腦里選擇離開學校之后該做什麼工作,因為‘職業委員會’規定你們做什麼,你們就得做什麼。
更為可怕的是,如果‘職業委員會’覺得他們無法為兄弟帶來價值,那他們就應該去死。
平等7-2521總是會想,這一切是為什麼?他不想去想,可他受到的詛咒總是讓他追尋未知的事物,這是人的本性所致,他無法拒絕。
他想去‘學者之家’,做一個研究員。可這麼想的時候,已經是犯罪。
畢業后,他沒有被送去‘學者之家’,而是去了‘清道夫之家’。
每天晨鐘響起,他就起床吃早餐,然后去打掃街道,晚上,大家排成一條直線,去參加‘社交聚會’,去聽有關辛苦勞作是多麼偉大的戲劇,日子就這樣被規定著,所有人都沒有選擇,也不必選擇。
如果沒有意外,這些人的生活就會這樣一直繼續著,到了40歲,就會被送到‘無用者之家’,接受國家的養老,等死。
當一切都被規定好了,不按規定行事的,就成了邪惡的,就像當一切都太常見了,那些不太常見的,就是特立獨行。
然而,每個人都是獨特的,是獨一無二的,當這種獨特性成為罪惡的時候,就是這個世界的悲哀。
然而,無論何時,總有些規矩要抹殺這種獨特性。
有一天,平等7-2521在打掃街道的時候,發現了一個洞穴,他想下去看看,可是同伴說:
這是被禁止的,因為不可能有法律允許進入這個洞。未經法律允許的一切事情,都是被禁止的。
平等7-2521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,獨自下去了。
離開洞穴之后,同伴想把這個發現上報給委員會,但他不愿意,在那個委員會的意志高于一切的時代,要違背這種意志,就如逆流而上,是艱難的,但他做到了,他想在這個世間有一個真正屬于自己的地方。
從那以后,他每天都獨自去洞里,用偷來的蠟燭照明,用偷來的紙寫字,在這里讀書。
兩年時間,一晃而逝,平等7-2521學到的東西,比過去十年學到的還多。
然而,這樣做也讓他覺得,自己在兄弟面前是虛偽的。他在公然違抗委員會的意志,一個人行走于地球上的千萬人之中,一個人做一份沒有目標的工作,只是因為他希望去做。
可是,在這樣的反抗里,他第一次找到了安寧。
後來,他愛上一個女孩,但他不知道那是愛,因為愛是禁止的,是一種罪過,他只知道,他希望見到她,希望等在她必經的路上。
可法律規定,除了交配世間,男人都不應該想著女人,否則就是犯罪。
然而,只有在想著她的時候,他才覺得這世界是好的,活著并非一種負擔。
他在心里給她取了一個名字,叫‘金色的人’,這個名字不是編號,而是代表著一個獨特的人。
他也漸漸意識到,他的時代,丟失了一些重要的東西,丟失了一些「不能說出的東西」,他想找出那種東西,想找到那個詞語,就是——自我。
你要尋找某些常見的東西,可以從外在去尋找,可要找那種已經丟失了太久的東西,便不能依靠周圍的人一起,只能自己去尋找。
事實上,人這一生,都在尋找自己,但有些人忘了尋找,因為他們把外在賦予自己的身份當成真的,習慣了被規定、被安排。
在尋找這種失落的自我的過程中,他找到了一種新能量,就是電,他利用電制造了燈泡,可以用燈泡照亮房間,照亮城市。
并且,這種能量比以往任何光都更干凈,更明亮。
他決定,要將這種發現獻給世界,獻給所有人類,他打算在‘世界學者委員會’上宣布自己的發現。
因為這些發現,他第一次對自己的樣貌感到好奇。想知道自己是什麼樣子。
自從有了一片屬于自己的地方,他就習慣了寫東西,可是他這次寫東西有點入迷,導致去劇院遲到了。
所有人都不遲到,他的遲到就是犯罪,他被抓去審問,但他什麼也不說,于是就被帶去‘改造拘留宮殿’。
他在‘改造拘留宮殿’被鞭打,直到暈過去,他也不愿開口,只因他一旦說出來,他的實驗就將被當成邪惡之物摧毀。
為了能將自己的發現獻給世界,在‘世界學者委員會’即將到來的前一天,他逃了。
‘世界學者委員會’到來那天,他拿著自己的發明,走進‘學者之家’,他以為,他的發明會被認可,可當他說自己只是一個清道夫的時候,那些學者就覺得他違反了規定。
等到他將自己的發明展現了出來,那些學者還說,「他們觸犯了所有法律,竟然還對自己的惡行自吹自擂。」
群情激奮,說應該將他燒死,應該將他處以鞭刑。
他繼續為自己的發明爭辯,可是毫無用處。
「如果不是所有人都這麼認為,這件事就不可能是真的。」
「如果不是集體完成的,那這件事就不可能是好的。」
「如果他能減輕人類勞作的辛苦,那它就是一種巨大的邪惡,因為除了為他人辛苦勞作之外,人類并沒有存在的理由。」
因此,他的發明,必須毀掉。
他憤怒了,高聲呼喚:「你們這些蠢貨。」
世界是一條大河,人在尋找他的自我時,只能逆流而上,有時候還不得不和整個‘大勢’做對。
就像毛姆說的:
人生如果不想隨波逐流,就等于是一場豪賭,失敗的人不勝枚舉,成功的人寥寥無幾。
然而,這世界之所以令人期待,恰恰就是因為始終有人不愿隨波逐流。
平等7-2521,那個未被馴化的人,他被當成瘋子,放逐到人跡不至的森林,讓他自生自滅,孤獨地度過這一生。
那一刻,他覺得自己已經老了。
他心里明白,他制作燈泡,并不是為了他的兄弟的利益,而只是為了它本身,它的真理勝過了他們的真理。
被放逐到森林,他沒有什麼可遺憾的,只是在想到‘金色的人’時,他依舊覺得疼痛,因為他再也見不到她了。
然而,‘金色的人’也來到了森林,他們再次見面了。
原來,她是跟著他來的,她說:
「無論你去哪,我都會跟著你。」
他擁抱著她,感受著從未有過的快樂,原來抱著一個女人的身體既不丑陋也不可恥,那是上天賜給人類的一種狂喜。
他們在森林里生活,邊打獵邊走,等有一天,走得足夠遠了,就停下來建一座房子。
在森林里的日子,他們學會了懷疑,他覺得,人類思想中有一個巨大的錯誤,只是他不知道是什麼,他只知道,答案在他的身體里掙扎。
事實上,那個錯誤,就是人類將他們的‘自我’弄丟了,他們沒有自己的思想,不是為自己而活,他們被外在的力量推著前進,而不是被他們的‘自我’要求著前進。
他還在尋找他的「自我」,尋找那個被丟失的詞語,尋找那個重要而又被禁止的存在。
他因為沒找到而備受折磨,可他那從不為此煩惱的兄弟們,過著被規定的生活,日復一日,直到死亡。
某些人的痛苦,恰恰就是因為他們不愿意失去自己的自我。
在森林里,兩個未被馴化的人,翻山越嶺,他們看到一座房子,那是前人留下的。
在這座房子里,有很多很多重要的東西,能幫他們找到自己想找的東西,他們需要用未來的所有日子去看,去學習,去理解。
那個房間里,衣服五彩繽紛,但沒有兩件是相同的,就像這世界人來來往往,卻沒有兩個是重樣的。
房間里有很多書稿,包裝精美。
他終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,他曾經希望知道萬事萬物的意義,但此時明白他就是意義,他曾經希望找到存在的理由,此時他明白了,存在不需要理由,也不需要命令來批準。
「我就是理由,我就是批準。」
他在很多詞語中,看見了最神圣的兩個:「我愿意!」
他終于明白了,他不欠自己的兄弟任何東西,也不從他們那里積累物質。
「我不要求任何人為我而活,我也不為任何其他人而活,我不覬覦任何人的靈魂,也不讓任何人覬覦我的靈魂。」
他找到了他的‘自我’,找到了那世間最神圣,最應該為之努力的東西。
他從書上看到,人類的歷史,是一個很長的故事,而推動它的精神,就是人類的自由精神。
什麼是自由?
安蘭德的答案是:
沒有任何東西能把自由從一個人身上奪走,但人的自由必須自己去爭取。
很多時候,自由是要自己爭取的:
「起初,人被神所奴役,但是他掙斷了他們的鎖鏈。接著,他被君主奴役,但是他掙脫了他們的鎖鏈。他被他的出身、他的親人、他的種族所奴役,但是他掙斷了他們的鎖鏈。」
人在反抗之中,看到了自己的自由,他對這個世界宣布,人生而自由。
而這一切的基礎,就是「自我」,一個人若連自我都沒有,又哪來的自由。
1926年,21歲的安蘭德離開蘇聯,前往美國。
因為她覺得,蘇聯太神秘,太墮落,太腐化了,她必須離開那里,找到文明世界。
而美國呢,是一個崇尚個人主義的國家,到1937年夏天,她提筆寫了《頌歌》,但這本歌頌個人主義的小說,在美國卻得不到認可,過了幾年,《頌歌》才終于找到自己的位置,被人所認可。
安蘭德寫的是文學作品,不是歷史寫實,所以這些故事,都不能和現實劃等號,但沒有人能夠否認,這里面能找到現實的影子。
《烏合之眾》里有一個觀點:
處在群體中的人,是沒有自己思想的,他們要做什麼,不必自己選擇,只要群體領袖說出來就好。
這樣的人,說白了,就是隨波逐流,群體的波浪涌向哪里,他們就去哪里。
然而,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,隨波逐流的人都是大多數,他們聽之任之,自己不做思考,總是‘他人’說什麼就是什麼,撿起他人的思想,就當成自己的,他們的自我就是某種集體意志。
這就是「烏合之眾」。
要想不成為「烏合之眾」,我們就要找到我們的自我,然后跟隨自己的自我。
這也許很難。
但你不妨想想尼采說的: 「對待生命你不妨大膽一點,因為它只有一次。」
人生只有一次,有時候不妨活得「自私」一點。
因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,你可以有自己的選擇,可以有自己的想法,任何人都不能將他們的想法強加給你。
有時候為了你的「自我」,你甚至不必在乎外界的看法,而應該聽從你內心的聲音,跟著你的自我,不要把他丟棄在人潮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