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明威是出了名的硬漢,喝酒泡妞,扛槍打獵,下海釣魚,他的硬漢形象,就跟《老人與海》里那個永不服輸的老漁夫一樣。
杰克倫敦也是硬漢,但他和海明威不一樣,他活得更有野性,更不「規矩」,為了生存,他八歲就做了牧場的放牛娃,10歲以后就不斷換工作。
年僅13歲,他就獨自乘船在暴風雨中冒險,還結識街上的小混混,做「不要錢的買賣」,偷別人的東西,甚至放火燒別人的船,打架酗酒,仰天大笑,在幾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闖蕩。後來結識了海灣巡警,轉身就去做了巡警,專門追捕一些混混。
17歲時,他成了水手,出海捕鯨。
後來賺了錢,他買地,辦牧場,種樹,還給自己修建了豪華居所,一有時間就呼朋喚友,花天酒地。
他寫作,寫的就是生命的強悍,寫得就是個人的奮斗,只要不被一下子打死,就想方設法爬起來,在《野性的呼喚》里,他就講了這樣一個故事。
但讀完之后,我想說,人早晚都是要死的,有時候不妨對自己的生命大膽一點,去做自己想做的事,去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人生。
作為一只狗,在被「賣了」之前,巴克一直過著很多狗夢寐以求的生活,吃著精美的食物,住著漂亮的房子。
它瞧不起其他狗,它們來去匆匆,擠在骯臟不堪的狗窩里,甚至連骯臟的狗窩也沒有,只能睡在房屋的某個角落。
和那些狗比起來,巴克簡直就是生活在天堂。它可以跳進游泳池玩耍,可以和法官家的孩子們嬉戲,可以守著熱乎乎的爐火,依偎在法官身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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